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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京中医药大学2020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

时间:2022-01-23 19:28:38  来源:大学生网  作者:大梦
南京中医药大学是国家“双一流”建设高校和江苏高水平大 学建设高校,被誉为中国“高等中医教育的摇篮”。学校在《中国 大学评价》综合排名中,连续五年位居全国中医药院校之首。为 积极探索“分类考试,综合评价,多元录取”考试招生模式,选拔 综合素质突出、对中医药和临床医学、药学有浓厚兴趣和培养潜 质的优秀人才,根据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 2020 年普通高校综合 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》(苏教考〔2020〕12 号)文件精 神,结合学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的需要,南京中医药大学 2020 年继续在江苏省内开展综合评价录取工作,具体方案如下:
南京中医药大学,综合评价录取,综评报考
一、招生对象
热爱祖国、品德优良、身心健康,具有 2020 年普通高等学 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,符合南京中医药大学 2020 年综合评 价录取报名条件的江苏省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。


二、招生计划
南京中医药大学选取品牌、特色专业用于综合评价录取,招生计划为学校 2020 年招生计划总数 5%以内。




三、报名条件
南京中医药大学综合评价录取报名条件分为 A、B、C 三类,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可提出申请。
(一)A 类 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学科竞赛(数学、物理、化 学、生物、信息学)任一学科中获得省级赛区二等奖(含)以上 者。
(二)B 类 高二上学期、高二下学期、高三上学期,三个学期期末成绩 均在同年级同科类名列前 20%(含)者。
(三)C 类 对中医药和临床医学、药学有浓厚兴趣,立志从事中医药事 业,尤其是有中医药学家学渊源的,经学校综合评价录取工作领 导小组审查认可的在中医药学科领域具有特殊培养潜质者。


四、报名办法
(一)报名时间 2020 年 5 月 11 日至 2020 年 5 月 20 日
(二)报名程序 考 生 须 按 规 定 时 间 登 录 综 合 评 价 报 名 系 统 http://bm.chsi.com.cn,按系统要求注册,填写个人信息,完成网 上报名并上传相关材料,包括:
1.由报名系统生成的《南京中医药大学 2020 年综合评价申请 表》。考生网上报名完成后在报名系统打印申请表,交由所在中 - 4 - 学审核、填写审核情况,中学负责人逐页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。
2.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。
3.报考 A 类的考生,还须上传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学科竞赛 获奖证书。
4.报考 B 类的考生,还须上传高二上学期、高二下学期、高 三上学期,三个学期期末成绩、年级排名汇总表,材料须中学负 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。
5.报考 C 类的考生,须有 1 名中学教师和 1 名医药专家对考 生学科特长、创新潜质进行推荐,并上传推荐信 2 封和推荐人身 份证明材料。
上述材料均须按要求将原件扫描或拍照后在报名系统中上 传提交,学校不接收纸质材料。考生须确保上传材料准确、清晰, 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或材料不合要求者,报名无效。考生和所在中 学须对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,所有申请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名 单、考生提交的成绩以及反映其综合素质的相关材料(竞赛获奖 证书等)均须经中学审核并在学校网站和班级详尽公示,一经发 现弄虚作假,将取消报名资格。


五、选拔程序
(一)资格初审
1.学校根据考生报名条件,综合素质评价等情况,确定参加 面试考生名单。
2.通过资格初审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经学校综合评价录取工 作领导小组审定后,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,并按规定上报江 苏省教育考试院。
(二)面试确认及缴纳费用
初审通过的考生须于 6 月 23 日前通过综合评价报名系统进 行面试确认及缴费,根据《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 关问题的通知》(苏价费〔2007〕423 号、苏财综〔2007〕92 号、 苏教财〔2007〕89 号)规定,考生须缴纳综合评价录取测试费人 民币 60 元/人。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,已缴纳费用但未参 加测试者,测试费不予退还。缴费成功后考生于 7 月 6 日至 10 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。
(三)报到、面试
考生本人携带申请表、身份证、准考证、获奖证书等具备报 名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,于 7 月 11 日、12 日到南京中医药 大学仙林校区报到和面试(具体安排另行通知)。
(四)确定入选考生
1.我校根据考生面试成绩进行综合评价,按文理科分别排序, 确定入选考生名单。
2.入选考生人数不超过综合评价录取计划数 3 倍的范围。
3.入选考生经学校综合评价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,在学 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,并按规定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。


六、录取办法
(一)基本要求
根据国家和江苏省关于综合评价录取的有关政策,考生必须 在江苏省综合评价录取志愿中填报南京中医药大学。
取得入选资格的考生,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,两门选测科目 等级必须达到 BB(含)以上,必修科目测试成绩均须达到合格 (或 C 级及以上等级),综合素质评价中的道德品质、公民素养、 交流与合作三项须为合格,所报专业符合学校选科要求,考生高 考文化总分不低于所属科类本科第一批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。 考生身体条件按照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(教 学〔2003〕3 号)文件执行。
(二)多元综合加权评价
对于符合基本要求的入选考生,学校结合考生高考成绩、面 试成绩、学业水平选测成绩、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及高校特色要求, 采用多元综合加权评价的方法,对入选考生按文、理科分别进行 排序。根据专业计划数,结合考生专业志愿,择优录取,额满即止。
多元综合加权评价的方法如下:

加权成绩保留小数点后六位,若考生加权成绩相同,则依次比较高考成绩、面试成绩、选测科目等级、综合素质评价成绩等,予以录取。最后处理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。

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将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。
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同等享受学校转专业相关政策。


七、重要日程
网上报名截止:2020 年 5 月 20 日(当日 24 时关闭报名系统)
初审公示:2020 年 6 月 10 日前
面试确认及缴纳费用:2020 年 6 月 10 日至 6 月 23 日
打印准考证:2020 年 7 月 6 日至 7 月 10 日,通过报名系统 自行打印
报到、面试:2020 年 7 月 11 日至 12 日(具体安排另行通知)
入选查询:2020 年 7 月 22 日前
综合评价录取工作的相关信息均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及时公布,请考生关注、查询,不再另行通知,逾期后果自负。


八、监督机制
(一)组织领导
学校在江苏省教育厅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领导下,认真落 实相关政策要求。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同 志组成的综合评价录取工作领导小组,全面负责综合评价录取工 作。由学生工作处、教务处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。综合评 价录取工作接受学校纪委办全过程的监督和指导,并接受社会监 督。学校纪委办投诉电话:025-85811025。
(二)违纪处理
学校严格落实教育部“阳光工程”的各项要求,坚持公平、公 正、公开,对在综合评价录取工作中存在违规承诺及违规操作等 行为的,一经查实,依据国家相关政策予以严肃处理。
考生及其所在中学须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,凡提供虚假 个人信息或申请材料的,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,取消 其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的报名、考试和录取资格,同时通报省教育 考试院,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、考试和录取资格,并视情节轻重 给予 3 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。有关中学等不得 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考生推荐材料、证明材料等,或在考生综合素 质档案中虚构事实或故意隐瞒事实。


九、联系方式
地 址: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 138 号
邮 编:210023
网 址:http://zs.njucm.edu.cn
邮 箱:zsb@njucm.edu.cn
电 话:025-85811852
传 真:025-85811161
微信公众号:南京中医药大学本科招生办


十、附则
本简章由南京中医药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。如教育 部、江苏省教育厅出台新的政策,按新政策执行。
学校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综合评价录取有关工作,不 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。
南京中医药大学
2020 年 5 月 9 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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